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www.hnjxw.gov.cn      阅读:973次

  湘经信投资[2017]332号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局、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7〕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要求

  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请按照《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组织申报。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请按照《2017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组织申报。

  请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于5月31日前联合行文将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和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推荐文件(包括项目汇总表)报送省经信委3份(投资规划处、装备工业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各1份)和省财政厅1份,并附各项目申报文件和材料(一式10份,附电子版),其中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所在市统一汇总上报。

  二、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要求

  工业强基工程采用招投标方式申报。招标公告已由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官网等网站发布。

  请各市县经信部门严格按照《2017年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申报要求》明确的重点方向、主要内容和产品(技术)要求及实施目标,组织本地区在国内本行业有竞争力、有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和单位,按招标公告要求开展投标工作。

  各市州经信委要对企业投标材料严格把关,于6月9日前出具推荐意见,行文报省经信委投资处,项目投标书一并报送(报送数量要比招标机构要求的份数多1份)。财政省直管县(市)项目由所在市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  彭  景  0731-88955499

  装备工业处  刘  斌  0731-88955385

  节能处      殷立科  0731-88955306

  省财政厅企业处      刘天学  0731-8516503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可前往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67/n3057272/c5657509/content.html下载)。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