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4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333次

 根据《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财信〔2021〕619号)有关规定,经组织市州自评、部门数据采集、逐项评价、综合评审,形成了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拟推荐名单,拟报省政府审定,现予以公示。

拟推荐名单:长沙市、永州市、湘潭市、郴州市。

公示期为2022年1月41月6日(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9991070(财信处);89990947(机关纪委)。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