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116次

湘发改就服〔2021〕992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动我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2019〕2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支撑保障水平,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2022年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一)现代服务业发展

1、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园区、企业项目。国家、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以下简称两业融合)试点园区、试点企业符合融合试点方向的项目

2、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项目。复核合格的第三批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内与主导产业相关的项目。

3、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服务“三个高地”建设的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技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4、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全省“三高四新”产业项目、服务业“双百”工程等服务业重点项目。

5、服务业创新项目。平台经济、创意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6、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合格项目。

(二)冷链物流业发展

1、冷链物流基地项目。符合冷链物流规划布局的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冷链物流特色基地,包括各类冷库、分拣、初加工、包装、冷链运输设备设施以及联通上下游的冷链物流集配体系。长沙、岳阳、衡阳、郴州、怀化五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点围绕大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或大型物流园区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株洲、湘潭、永州、娄底以肉禽为主,常德、益阳以水产品为主,邵阳以中药材为主,湘西州、张家界以果蔬为主,在市辖区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县或县级市以“三品一标”产品为主,建设冷链物流特色基地。

2、冷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激活利用省内现有口岸资源建设冷链物流设施;依托现有物流园区、农贸市场或大型仓储基地布局建设长株潭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建设具有金融、保险等增值服务功能的省级冷链物流供应链协同平台等。对注册地在湖南且首次获评或复核通过的国家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获评年度全国冷链物流100强企业兑现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奖励政策。

3、冷链物流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冷链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化冷链物流信息平台、质量追溯和温控监管平台等项目。

4、物流龙头企业。2021年度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5A级省内物流企业,获评国家零担运输、无车承运、冷链运输和多式联运前100强的省内企业。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两类方式给予支持。

1、直接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5%。

2、以奖代补。符合条件的2021年度物流龙头企业或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合格项目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符合《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支持重点的,分别按补助类、奖励类进行申报,申报条件分别为:

1、补助类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贫困地区项目、平台型项目总投资额可适当下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kpp.ndrc.gov.cn);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hntzxm.gov.cn)获取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项目资金得到落实且已开工建设,一般3年内能建成;符合项目信息比对要求,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安排;平台型项目拥有自有固定场地或自申报日计算5年及以上期限场地租赁合同;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

2、奖励类企业、项目。奖励类企业:2021年度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5A级省内物流企业,获评国家零担运输、无车承运、冷链运输和多式联运前100强的省内企业,注册地在湖南且首次获评或复核通过的国家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经相关国家部门或权威组织发文确认;奖励类项目:2021年度通过国家服务业标准试点项目考核评估,且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2022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1)。

2、组织申报单位需报送请示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1、2-2)、申报承诺函(见附件3)等。请示文件中应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省(市州、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申报程序和数量。

1、补助类项目:

(1)中央在湘单位项目,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每个部门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

(3)县(市、区)项目,由当地发改、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向所在市州发改、财政部门申报。市州发改、财政部门复审后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同意,联合行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注“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字样,并将推荐项目的县(市、区)申报文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4)各市州申报服务业项目数量:长沙市限报7个(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推荐项目至少2个),其他各市州限报5个,湘江新区限报3个。

(5)其他支持重点申报数量(不占上述第4项市州申报名额):两业融合试点园区和企业,每个园区推荐符合试点方向的项目限报2个,每个企业推荐符合试点方向的项目限报1个;未获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支持的第一批省两业融合试点企业推荐符合试点方向的项目限报1个;复核合格的第三批省服务业示范集聚区推荐与主导产业相关的项目限报1个;冷链物流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长株潭地区每市限报2个,其他市州限报1个。

(6)每个省直相关部门推荐冷链物流项目限报1个。

(7)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包括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冷链物流特色基地,长沙、岳阳、衡阳、郴州、怀化5个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国家骨干冷链基地)可报2个(不同类型),其它市州限报1个(选择一种类型);冷链龙头企业培育项目,长沙、岳阳、衡阳、郴州、怀化5个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国家骨干冷链基地)可报2个,其它市州限报1个。

就服系统申报适用(1)-(5),经贸系统申报适用(3)(6)(7)。

2、奖励类企业、项目:

(1)物流龙头企业、冷链物流龙头奖励项目由所在市州发改委、财政局审核汇总后,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同意,联合行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注“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字样。

(2)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奖励项目由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奖励类项目不受市州总数限制。

2022年1月20日前,组织申报单位将请示正式文件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文件电子版及项目申请材料等附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并对项目实施主体和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质量及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与今后的项目资金扶持挂钩。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省发展改革委:

现代服务业,联系人:唐颖硕,电话:0731-89991527,邮箱:scb8@163.com,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就服处;邮编:410004

冷链物流业,联系人:韦敬华,电话:0731-89990807,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处;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

联系人:王为,电话:0731-85165179,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省财政厅外经处;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1、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类申报项目汇总表

2-2、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类申报企业项目汇总表

3、2022年度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函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