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来源:湖南省科学科技厅      阅读:99次

各市州科技局、各农业科技园区:

为加强对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农科园”)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促进农科园提质升级和推动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开展农科园绩效评价工作。现就2021年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农科园绩效评价,研究分析我省农科园的创新发展水平、综合效益及组织管理现状,发布农科园创新能力排名,为加强对农科园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提供决策支撑,进一步推动农科园成为我省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创业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孵化平台、乡村振兴和区域融合发展的阵地、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展示窗口。

二、评价对象

此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已认定的国家级及省级农科园,共计43家,其中国家级农科园13家、省级农科园30家。(详见附件1)

三、评价工作安排

此次农科园绩效评价工作将分为材料报送、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绩效排名、结果通报等环节。

(1)材料报送。各农科园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及建设情况年度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应清单及附件证明。

(2)定量评价。对园区上报的数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存疑数据反馈至园区进行核准,根据核对数据获得各园区定量指标得分。

(3)定性评价。组织专家依据各园区报送的建设情况填报表进行定性指标评审评价,获得各园区定性指标得分。

(4)绩效排名。结合定量指标评价得分与定性指标评审得分情况,计算农科园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与排名。

(5)结果通报。绩效评价排名结果经审定后,通报至各园区管委会及所在地政府(部门)。

四、评价工作要求

1.各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组织相关农业科技园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上报相关数据材料(详见附件2、3)。

2.各园区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附件要求完成相关基础数据和建设情况的填报工作,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份)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电子稿(word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建改  0731-88988998

        单祖华  0731-88988840

        邬亭玉  0731-84586764(指标咨询)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科技大厦2309室

邮箱:cids2017@163.com

附件:1.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2.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填报表

      3.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填报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9日